0371-60990555/0371-86550815
發布時間:2015-09-08 09:38:37 發布人:信息員
質檢總局關于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
優化許可審批流程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質檢監函〔2015〕4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各生產許可證產品審查部:
為貫徹落實《質檢總局關于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質檢監〔2015〕364號)精神,深入推動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現就進一步優化生產許可審批流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壓縮生產許可審批時限
為進一步壓縮行政審批時限,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生產許可審批,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企業申請材料報送審查組織單位;由產品審查部負責組織審查的,產品審查部應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生產許可證產品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并對企業的申請和審查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報送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由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審查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實地核查并將相關材料報送產品審查部,產品審查部應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對企業材料的匯總和審核,并將企業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全國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25日內完成上報材料的審查并報總局;質檢總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二、簡化生產許可受理環節
為解決企業生產許可申請難、受理難的問題,大幅簡化受理環節要求,企業在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只需提交與其從事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企業符合生產許可證要求自我承諾書或企業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承諾書,生產鋼鐵、水泥等涉及產業政策的應同時提交項目核準文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的項目清理意見等文件;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務必自企業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要求的環保、土地等其它前置條件要求,由實地核查組在企業現場查驗原件并復印上報,無法提供相應材料的,按不予許可處理。
三、改進企業審查方式
對于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延續的企業,若生產地址、產能、重要生產工藝和技術、關鍵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公司法人與獲證時相比未發生變化,企業在申請時提交加蓋公章的生產條件未發生重大變化承諾書,經省級負責生產許可證事中事后監管部門確認后蓋章,可以免于實地核查,企業自主選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產品檢驗,審查組織單位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和發證檢驗報告后按程序報批。
四、優化產品檢驗環節
企業生產的同單元產品在6個月內接受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的,企業在申請生產許可到期延續時,可以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相應的監督抽查檢驗報告,經實地核查合格或符合免于實地核查條件的,不再進行發證檢驗,審查組織單位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證明后按程序報批。
需要進行生產許可產品發證檢驗的,企業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選擇實地核查前或實地核查后進行產品檢驗。選擇實地核查前進行產品發證檢驗、以及免于實地核查需進行產品發證檢驗的,企業應在申請受理后按照實施細則要求抽封樣品(含備樣)并寄送,自主委托發證檢驗機構進行產品檢驗,當地市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情況可以派員監督,企業對樣品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發證檢驗機構應按產品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進行產品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實地核查時企業提供已進行產品檢驗證明的,不再重復檢驗。企業選擇在實地核查后進行產品檢驗的,應按實施細則規定開展工作。
五、有關要求
?。ㄒ唬└骷壻|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產品審查部要高度重視,按照《質檢總局關于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本通知精神認真開展有關工作,將壓縮時限、優化流程等有關要求落在實處。
?。ǘ┍就ㄖ菍|檢總局負責發證產品的生產許可審批流程作出的具體規定和要求,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審批發證的產品可參照執行,如有進一步措施,請報總局備案。
?。ㄈ└鲉挝辉诟母锕ぷ髦幸掠趯嵺`、積極探索,注意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和積累數據。2015年11月底前,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產品審查部要將可量化的工作成果、發現的問題及建議報總局監督司。
?。ㄋ模┍就ㄖ幎ǖ钠谙抟怨ぷ魅沼嬎?,不含產品檢驗及企業材料寄送時間。本通知規定的有關程序及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
質檢總局
2015年9月2日
官方公眾號
官方抖音號
營業執照公示 豫ICP備16019514號-1 技術支持:方圓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品牌部